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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指南

每位居留者都应了解的事项

停留期限不得超过护照有效期

原则上,获准停留期限仅限于护照剩余有效期内。如实际上无法换发护照,可在一次许可中将有效期视为六个月。

具有就业资格的外国人须申报职业和收入

持 D-7、D-8、D-9、E-1 至 E-10、F-2、F-4、F-6 及 H-2 资格者,在申请外国人登录或居留相关许可时,须申报职业及年收入。

在学情况证明(6–18 岁)

已办理外国人登录或韩国境内居所申报的 6 至 18 岁外国人,须申报小学、初中或高中在学情况。未就学者应注明未就学。

指定结核病高风险国家的结核病证明

来自指定结核病高风险国家、计划停留超过 90 天的签证申请人,须提交结核病证明。指定国家名单可能调整,请通过 Hi Korea 或有管辖权的韩国使领馆确认现行要求。